文字解读--仁布县2023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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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2-16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及按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我县2023年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二、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组建仁布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履行出资人责任,推进我县城投公司做大做强,2023年将老农牧局、老发改委、老扶贫办、老民政局等11处闲置国有资产移交我县城投公司,共计房屋面积1.53万m2,共计资产净值3046.1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13日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3573.78万元,无负债情况。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仁布县89家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原值51139.19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43253.34万元,通用设备5486.67万元,专用设备1329.60万元,图书、档案0.1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069.42万元,全县共有车辆329辆,其中公务车127辆,电动车及摩托车66辆,特种作业车24辆,垃圾车(含三轮垃圾车)100辆,工程作业车12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国企监管,资产保值升值。2023年县国资委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监管,确保县属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升值。一是严格执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2023年由县政府牵头先后将我县乡村客运项目、城乡客运站和11处国有商品房统一交由县城投公司管理,合理扩大企业经营范围,支持政企分开,促进企业良好发展。二是提高县属国企监管效能。2023年县国资委制定了《关于县属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国资委监管效能,持续深化国资职能转变,科学界定各级监管事项,确保各级严格按照《关于县属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行权履责。

(二)加强资产清查,全面摸清家底。根据自治区、市财政部门关于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前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2022年12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对仁布县89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核实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账面反映的固定资产,通过核对U8财务软件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及固定资产系统卡片明细账,分析固定资产明细账与固定资产盘点表,查阅近六年的财务会计凭证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现场盘点固定资产并核对实物与账务差异,整理固定资产账实情况,检查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是否正确。按照核实无误的清查数据进行固定资产系统更正。并对资产贴标,办理国有资产“身份证”,实现“一物一卡一条码”管理全覆盖。

(三)积极主动作为,规范资产处置。2023年按照《西藏自治区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积极作为,加强处置闲置资产和报废资产。一是根据2023年固定资产清查报告及固定资产清查报表,对发现的闲置资产和低效运转资产以移交至“公物仓”或自用等方式盘活并完善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形成资产调拨单、处置单,规范资产无偿调拨和报废程序。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按照《西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日喀则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县共处置了12辆公务用车,其中报废6台车辆,另外以8.05万元拍卖6台车辆。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一是资产管理执行率较低。部分单位资产堆放杂乱,未认真清理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未彻底落实到人,造成固定资产管理不便。二是资产管理认识不足。部分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资产规范管理意识,存在一定的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

(二)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经2023年我县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发现,部分单位一是存在固定资产核算和登记不完整、不及时,重复核算固定资产,核算价值不准的问题。二是存在账表数据严重不符,账表数据不一致和账面核算不规范。固定资产确认标准不统一,部分低值易耗品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问题。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采购管理不规范,验收流于形式。部分单位资产采购询价流于形式,所购部分资产价值与市场价值严重不符;验收流于形式,国有资产流失。二是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除老工商办公房、老财政办公房外,其余房屋均未办理权属证书;房屋拆除未见相关审批记录;部分单位车辆无牌照运营,车辆未按时年检。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县将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西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到:

(一)明确责任,严格做好审计整改,持续规范我县国有资产管理。2024年我县将高度重视《西藏自治区仁布县89家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提出的10个问题,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相关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工作情况,督促我县各单位持续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统筹推进做好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建立仁布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效能。大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资产、闲置资产等盘活利用水平。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从严审核新增资产配置。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制度建设,抓好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强独立单位财务人员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资产信息化能力水平。2024年我县将继续深入开展各项实操培训,促进各独立单位财务人员熟练掌握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全面提升我县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三)推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监管效能,坚持简政放权,坚持政企分开,促进县属国企持续健康发展。2024年将结合县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加强县属国有企业党建建设,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按照自治区下发的《关于深化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实施意见》,高标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行动,加强国有企业建设,助力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