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构建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机制,确保我县粮食安全工作长期有效开展,经县政府同意,现调整充实仁布县粮食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李 东 兴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旦增曲珍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巴桑次仁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晋美旺堆 县发改委主任
米玛次仁 县财政局局长
阿旺扎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珠仁江措 县水利局局长
刘 克 国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扎 西 措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晋 美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王 伟 县粮食公司总经理
粮食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粮食局),由县发改委主任晋美旺堆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粮食安全日常工作。
县发改委(粮食局):县发改委负责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县粮食局负责做好粮食市场调控供应,粮食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并依法做好职责范围内粮食市场监管工作。粮食公司负责做好全县粮食流通、购销工作,保障县级粮食物资储备。
县财政局(国资委):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粮食安全工作经费,并实施监管。国资委负责落实粮食公司国有资产监管责任,推进粮食公司三年改革行动,统筹安排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落实粮食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落实耕地保护制度,逐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规范耕地占补平衡。
县水利局: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粮食产量。
县农业农村局: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加大粮油良种推广力度,做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县市场监管局: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流通环节粮食质量的监管和检测,组织对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的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经营行为开展全面检查;严厉查处粮食购销领域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等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分局:防止农田土壤环境污染,加大环境污染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
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粮食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粮食安全管理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粮食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调整,不在本单位任职的,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接替,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后,直接参与领导小组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关于调整充实仁布县粮食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