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仁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 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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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2-09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我县防汛抗旱工作,保证全县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二、组成人员

指     挥     长: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指  挥   长:  水利局局长 

                          应急管理局局长

                          武装部副部长

                          中队队长

                          消防大队队长

 成   员:  政府办负责人、发改委负责人、教育局负责人、县公安局负责人、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住建局负责人、切娃乡派出所负责人、民政局负责人、财政局负责人、自然资源局负责人、交运局负责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卫健委负责人、广电局负责人、扶贫办负责人、电信局负责人、移动公司负责人、供电公司负责人、八乡一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及县水利局全体工作人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电话:0892-8182368),办公室主任由珠仁江措同志担任(联系电话:18798998844),边珍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13989923871)。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应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三、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县武装部、消防大队、中队: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以及执行有关重大防汛抗洪、抗旱救灾等紧急任务;协助县公安局维护灾区治安。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抗洪救灾、抗旱等重大事项的协调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及有关县直单位部门报告灾情情况;监督落实上级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

县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县防汛抗旱救灾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做好全县防汛抗旱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指导防汛项目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设施、重点项目除险加固建设,协调监督管理灾后重建固定资产重点投资项目,协调衔接有关投资计划;指导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抗旱工程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校舍、教育系统的防汛排涝,加强学生防汛、抗洪、自救知识学习以及严防学生在水库、河道、塘坝等危险区域游玩的安全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行洪区现场警戒以及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紧急期协助县人民政府、县防汛有关单位组织群众安全撤离和转移,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车辆的顺利通行;打击偷盗防汛抗旱物资、破坏防汛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汛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等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单位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社会群体性治安事件。

县住建局:负责督促检查城市排水排涝行业管理,以及仁布县城基础设施安全度汛,会同有关县直单位开展城镇、村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收集和反映受灾城镇供水信息,配合县直有关单位组织制定城镇抗洪、抗旱规划和县城设施建设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安置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救灾情况,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及救灾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和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志愿者等工作;组织灾区群众开展恢复重建和生产自救。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水毁设施应急修复等防汛资金,制定防汛资金及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防汛抗旱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山体滑坡、崩塌、雪崩、水库湖泊溃决、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评价、勘察、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防汛应急抢险取土用地等协调工作;负责林业洪涝受灾情况统计,组织林业救灾工作;协调安排防汛抢险所用木料、砍伐树木等工作;督促组织抢险有关单位,自抢险结束之日起30日内补办林木采伐许可手续;负责林业系统抗旱工作的归口管理、人工林引水工程的维护及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县交通局:负责全县公路和其他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保障公路畅通;协调组织本系统运力资源,优先保障防洪抢险、抗旱救灾人员和防汛抗旱物资、设备的运输,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县水利局:负责防汛抢险水库、河、湖、防洪、排涝、堤防工程的行业管理,督促防汛抢险应急工程的运行、维护、汛前检查、抢险应急工程修理、储备防汛物资等工作;协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防洪抢险及防洪水毁工程的应急修复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牧业洪涝、旱情信息;指导和参与农牧业防汛抗灾、抗旱救灾及动物疫病防治等工作;负责灾后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做好卫生医疗知识宣传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广播电视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和防汛抗旱法规、政策宣传,及时播报水雨情预警信号,准确报道防汛抗旱抢险工作信息。

县扶贫办: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农牧区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执行防汛抗旱指挥部电力供应调度命令,组织抢修因灾受损的电力设施,保障防汛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保障旱情紧急时抗旱供电和恢复农业生产的电力供应。

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负责完成防汛抗旱通讯保障任务;制定防汛抢险救灾通讯保障方案,督促检查方案的贯彻落实。

各乡(镇):负责调整充实各自乡(镇)级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扎实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

注:如人员有变动,由相应人员职位顶替,不在另行发文。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仁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 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通知》